在這樣的故事裡,我想大家應該都會覺得食人並不噁心,反而是彰顯了人性呢,畢竟唐納大隊一行人是在迫於無奈下才選擇了食人。
那如果是這樣的故事呢?在2002年的時候,德國有一名IT人員,叫作阿明.邁韋斯 (Armin Meiwes),我們叫他阿明好了。阿明在網絡上尋找願意被吃掉的人。他在同類相食網站上刊登了以下文字。
「尋找18到30歲擁有良好體格,願意被殺後被吃掉的人。」
"looking for a well-built 18- to 30-year-old to be slaughtered and then consumed."
後來真的有一名自願者被阿明選上了。阿明向自願者提供止痛藥、安眠藥和烈酒並殺死他,最後自願者因失血過多而死亡。之後阿明把自願者的屍體儲存起來,進食了10個月之久。最終這件事被德國警方發現,阿明在2005年被判終身監禁。我想面對這樣的故事,我們只會覺得很噁心吧。如果有興趣去了解一下阿明是如何殺死自願者,你會感覺更噁心。當時的新聞評論紛紛以「變態殺人魔」、「食人魔」之類的形容詞標籤阿明。
為什麼同樣是食人,我們對事件的反應卻是如此的不一樣?我們當然可以提出很多解釋,例如唐納大隊是迫不得已,阿明卻是胡作非為啊。可是明明被阿明吃掉的人是自願的啊,到底哪裡有「非為」呢?如此一來,可能就是因為道德不允許了。同類相食是不道德的行為,我想這句話沒幾人會反對吧。可是為什麼道德不允許的事就是錯的事呢?通常呢,我們把一件事定下對與錯,都是因為我們懶,懶得細想事情的利弊。所以呢,或許同類相食並不是錯事,而是道德告訴我們,這件事弊大於利。那或許你會問,什麼是道德呢?我個人對道德的解釋是前人留下的,有助社會和諧的規則,是一些讓人類之間更能相互合作的小竅門。
前人走過了許多的道路,經歷了很多的慘痛教訓,才留下了這許多的道德規範。就同類相食而言,或者就是因為庫魯病、人身安全之類的理由所慢慢形成的共識。我們年輕人常常覺得道德就是一種枷鎖,是必須打破的規則。但我們又有沒有真的了解過道德是什麼?它是怎麼形成的?它的存在,就已經證明它的價值,何不多去了解一下呢?就同類相食而言,阿明的終身監禁就是暫時結局,也是大家所能接受的。但世界上一定有更多大家值得關注的道德議題,也需要我們深切的反思。
2019年1月23日字